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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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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行业行为,维护执业秩序,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执业的行业氛围,****行业的健康发展,在成都市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的倡议下,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兹订立如下行业自律公约:

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依法开展代理记账业务(依法执业)。

二、维护国家利益,维护委托人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树立责任意识,促进社会和谐(服务社会)。

三、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树立诚实守信的行业形象(不做假账)。

四、对开展代理记账业务中知悉的委托单位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保守秘密)。

五、开展代理记账业务应当与委托单位签定"代理记账业务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按照约定完成代理业务(明确责任)。

六、自觉遵守服务收费****的行业约定,不故意压低收费****或以免费、其他变相收费方式等不正当的方式争揽业务。客户已经与代理记账公司达成合作意向的,其他代理公司不得恶意竞争(公平竞争)。

七、健立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加强并完善基础工作,认真保管并办理会计档案资料的交接手续,防范执业风险(风险防范)。

八、不聘用无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和违法违规人员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加强对执业人员的培训,提高执业质量。同行业人员流动,须提供离职证明后方可聘用,并自觉遵守公平竞争原则(人员素质)。

九、发现不具备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或人员开展代理业务和代理记账机构在执业中有违规违法行为,主动向主管财政机关和行业协会举报(监督举报)。

十、自觉遵守成都市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的章程和各项自律约定,积极配合行业协会对本公约执行情况的监督(协会监督)。

十一、如有违反公约行为,自愿接受行业协会的处罚(违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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